2022年7月29日开始,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提取政策,涉及提取条件和对象,提取额度等,详情见正文。
1、提取申请人可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受委托银行网点及线、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持有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开设的本人一类账户借记卡。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缴存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可以转入第三方账户。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线下办理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申请。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并启动电子签名系统,展示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采集电子档案并提交业务复核岗复核。审批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在线上办理时按照系统提示直接操作办理。
5、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
六、公积金账户转移1、以下情况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职工与原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合并、分立;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暂无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暂由原缴存单位封存管理,或转移至档案托管机构。
2、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转入单位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开户的:职工本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身份证及转入单位接收函。转入单位经办人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单位经办人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时,按照网厅提示操作办理。
4、转入单位在西安公积金中心以外开户的,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通过转移接续平台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出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指南(线;694西安公积金与安康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