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申请人可通过西安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受委托银行网点及线上渠道办理提取。
(二)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持有在西安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开设的本人一类账户借记卡(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光大、华夏、民生、北京、浦发、西安、兴业、招商、浙商、中信、长安、恒丰)。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缴存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可以转入第三方账户。(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下办理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申请。
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并启动电子签名系统,展示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采集电子档案并提交业务复核岗复核。